美参议员无牌携枪入境 香港法院判无罪

美国华盛顿州参议员威尔逊,21日入境香港时,主动通报在行李中,有一把左轮手枪,触犯无牌管有枪械罪,但法官考虑到他在海关时自首携枪,被调查时也坦承错误,法院在30号撤回告诉,但需以港币二千元签保守行为24个月,手枪充公。

西装笔挺揹着公文包,他是63岁的美国参议员威尔逊,21号入境香港时被发现行李中有一把左轮手枪触犯无牌管有枪械罪,他自称原本要来香港2到3天一边旅游一边拓展贸易业务,抵达时才发现自己误带了手枪入境,威尔逊也指出这把枪3年前在美国华盛顿州购买在当地持有牌照,强调自己是无意携带枪械旅游。

主播:「控方同意控方被告无须答辩,裁判官批准,以2千元签保守行为24个月,充公手枪。」

裁判官衡量案情被告态度是否有前科等等,也提出两个疑点,包含手枪如何通过机场的金属探测器,被告无法解释自称手枪是用于自卫,但行李中却没有发现子弹,如果是知情或是蓄意携带就不是无辜的,不过考虑他经常旅游非首次来香港,知道香港管制严格才倾向被告不是蓄意。

威尔逊指出他打包行李后没有检查,手伸进去要拿口香糖却摸到枪枝因此主动向相关单位报告,这回被撤消控罪但一旦再犯恐怕会面临检控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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