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调整管制措施 禁止可军用无人机出口

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今天公告,9月1日起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规定出口经营者若明知或应知无人机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军事目的者,不得出口。

在目前热战的乌克兰前线,俄乌双方都大量使用中国制造的民用无人机,做为侦查前线,或者改装成能够投弹、或者绑负弹药的自杀无人机。

中国商务部并对这项公告强调,中方反对民用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反对个别国家动辄以无人机为由,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非法制裁。

中国商务部官网31日发布《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

这项公告规定,对于未列入出口管制清单,或未实施临时管制的所有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无人机),出口经营者「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出口将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者,不得出口。

而《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公告所列对象出口,则由中国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报中国国务院批准。 经审查准予许可者,由中国商务部颁发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件。

中国商务部并以不具名发言人答记者问的名义表示,依照这项公告规定,官方调整了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增列为管制范围,取消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

同时,调整后的管制措施禁止所有未纳入管制的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军事目的。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国政府2023年7月31日推出了无人机出口管制相关政策。 这次调整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并称,中国政府坚定支持中国企业在民用领域展开无人机国际贸易与合作,反对民用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反对个别国家动辄以无人机为由对中国企业和个人实施非法制裁。 中方将继续追踪评估无人机出口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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