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宣布 9月25日起停止台湾34项农产品免关税

中国财政部今晚宣称,因台湾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告,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原产台湾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

经对照,这34项台湾农产品包括15项水果,分别为椰子、槟榔、菠萝、芭乐、芒果、柚子、木瓜、桃子、梅子、释迦、杨桃、莲雾、枣子、柿子、枇杷。

另有11项蔬菜,分别为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

还有8项水产品,分别为鲮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贻贝。

综合央视新闻等陆媒报导,中国财政部并表示,9月25日起,上述34项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报道提到,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是在9月14日发布这项公告。

公告还提到,现行的「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15种原产台湾地区的进口水果实行零关税的通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大陆对部分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的通知」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明确对台免税农产品税号范围的通知」等3项通知,将同时废止。

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陈斌华称,「大陆方面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于2005年8月1日和2007年3月20日起,分两批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有力帮助台湾农产品开拓大陆市场,台湾农渔民从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

陈斌华宣称,「『赖清德当局』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立场,不断进行谋独挑衅,升高两岸敌意对抗,阻碍两岸交流合作,至今仍单方面限制大陆1000多项农产品输入,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福祉。 鉴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执行对台34项农产品免征进口关税政策,国台办对此表示「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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